【招标】南京市滨江开发区管委会及牧龙分部食堂委托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HZB-(23)JN0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滨江开发区管委会及牧龙分部食堂委托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滨江开发区管委会及牧龙分部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滨江开发区管委会及牧龙分部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滨江开发区管委会及牧龙分部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证书主体业态应包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投标文件中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10 09:00到2023—03—16 17:00
获取方式:从2023年3月10日到2023年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1 14: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21 14:30
招标文件费500元/本,招标文件工本费—经缴纳,概不退还。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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