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左后旗工业园区工程项目建设需求 ,需要对工业园区征地范围内坟墓进行搬迁,截止目前,该项目剩余坟墓13座无人认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墓位置:
1.哈图塔拉嘎查境内,工业园区吉源热电东北1560
米、新鲁高速路西478米,1座坟墓。
2.哈图塔拉嘎查境内,工业园区吉源热电东北1650
米、新鲁高速路西425米,4座坟墓。
3.哈图塔拉嘎查境内,工业园区长江造型西南995
米、工业园区7号路西367米,1座坟墓。
4.哈图塔拉嘎查境内,工业园区蒙香清食品有限公司
东466米,16号路北544米、石头坟西北500米,1座坟墓。
5.哈图塔拉嘎查境内,工业园区蒙香清食品有限公司
东440米,16号路北544米1座坟墓。
6.哈图塔拉嘎查境内,工业园区蒙香清食品有限公司
东255米,16号路北522米,吉源热电西北,1座坟墓。
7.哈图塔拉嘎查境内,吉源热电西北1150米、中建材砂矿1096米。2座坟墓。
8.哈布哈嘎查境内,哈布哈小组村西南2000米、305
省道南侧500米1座坟墓。
9.哈布哈嘎查境内,哈布哈小组村西2500米、305
省道南侧500米1座坟墓。
除上述13座无主坟墓以外,在科左后旗工业园区征地范围内仍未搬迁的无痕迹坟墓,请家族负责人看到此公告后立即向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并办理迁移坟墓相关手续。
二、搬迁期限:自公告发布日起15日内申报搬迁完毕。
三、搬迁政策和办法:
(一)坟墓补偿标准按照科左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左后旗国家建设征占用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后政字<2020>117号)文件政策执行,按5000元/座(包括双人墓)标准进行补偿。
(二)坟墓搬迁负责人清持身份证件到坟墓所在村委会(哈布哈嘎查村委会、哈图塔拉嘎查村委会)办理坟墓搬迁相关手续。
(三)逾期由相关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以无主坟处理,后果由坟主自负。
四、搬迁事宜咨询及联系方式
甘旗卡镇人民政府 冬梅 13848855826
甘旗卡镇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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