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许彬
本报讯 “当时我们就想着要赶紧补救,不能让问题拖着,否则对企业来说,必然是沉重打击。感谢公安机关给了我们一次改正的机会!”近日,平湖市公安局的一次“柔性执法”让当地企业由衷致谢。
为积极响应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今年以来,平湖市公安局坚决落实嘉兴市公安局助企、惠企、安企20项措施,针对企业行政违法行为,通过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企业作出合规经营承诺并落实整改,经评估符合企业合规经营要求后,依法对企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1月17日,平湖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服饰有限公司存在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鉴于涉案公司是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符合从宽处理前置条件,该公司负责人向民警保证会落实整改,并签订了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之后该公司在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立即落实整改,并顺利通过了整改验收。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据了解,这是平湖市公安局推行“柔性执法”后开出的第一张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该公司法人代表王先生感激地表示:“我们公司的产品全部销往国外市场,前期因疫情关系导致大量库存积压,现在公司为拓宽销路,正在为产品出口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被处罚了,将会导致手续无法正常办理,一年多的准备将功亏一篑,严重影响企业的转型发展。感谢平湖市公安局的柔性执法,助企纾困。”
“法律的目的是教育和惩戒。一方面,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另一方面,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我们要考虑处罚的合理性和适当性。企业一旦被行政处罚,对于企业来说,这将成为一个永恒的‘信用污点’,将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小的影响。”平湖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沈陈胤表示。柔性执法这种“有温度的执法”更有助于发挥法律教育挽救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特别是减轻小微企业负担,避免因无心之失引发负面连锁效应。以法为据,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上,优先运用警示提醒、责令改正等手段,引导企业自觉守法,避免“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这是平湖市公安局创新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一个缩影。
“对于适用企业合规经营从宽处理的案件,我们严格做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保证每个案件的执法质量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目前,平湖市公安局已办理企业合规经营从宽处理案件26起,社会反响良好。”沈陈胤说。2023年,平湖公安将进一步高质量构建柔性执法体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提高执法质效,提升群众、企业、社会对公安机关执法的认同感。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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