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化功能提升项目
(招标编号:JLZF—2023—00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化功能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37.927万元,招标人为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化功能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化功能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资质)。
3.3拟派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提供成立年限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开始至结束期间)。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
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需出具本公司(公司、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0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F—2023—008
项目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化功能提升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37.927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37.9270万元
采购需求 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化功能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