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大爷将18万积蓄存进银行,本想着养老用,突然生病要用钱,于是他想取6万出来,柜员拿到存折后很生气,说大爷是不是有病,拿着一本空存折,来取什么钱?大爷一听就懵了,账户只有自己知道,又没有取过,自己的18万难道不翼而飞了?
马大爷已经63岁了,一辈子无儿无女,和老伴2人相依为命,平时省吃俭用,年轻时打零工,可现在老了干不动,只能靠种田和捡废品维持生计,知道膝下无儿女,所以2人早早就打算好了,一定要存一笔养老钱。
若是不提前准备,真到干不动活的时候,可就晚了,于是,2人先后存了18万到银行里,不是紧急情况,他们一般不会动用这笔钱,这一次,也是迫于无奈,马大爷患病后需要一大笔费用,仅靠他们平时挣的,根本就不够。
于是,他们想到了这笔存款,马大爷和老伴来到银行,取号之后就在一旁等待,很快就轮到他了,他取出存折递了过去,柜员拿过来后,就皱起了眉头,询问马大爷,你确定你拿对了吗?马大爷肯定的说,家里就一个存折,自己不会拿错。
柜员却很不耐烦的说:
“你是在玩我吗?这明明是一个空存折,里面一分钱都没有,咋想的?还想取6万?”
马大爷一听就傻眼了,这个存折一直自己保管,从没给过别人,自己也没取过,怎么就没了呢?他让柜员再仔细看看,是不是看错了,柜员此时已经很不耐烦,说存折里就是没有钱,都被你自己取完了,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记不起了?
简直无法想象,没了这18万养老钱,2人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就冲眼下,马大爷继续用钱,没了钱可是会要命的,老伴听闻此消息,直接昏倒在地。
过了好一会儿,老伴才清醒过来,这时候2人也冷静了下来,仔细回忆一番后,确认并没有取过钱,而且如果取过钱,存折上也要有所体现才对,可是存折上只有存款记录,并没有取款记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马大爷再次找到了银行经理,经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且不管老人是不是忘记了,单就从存折来看,就是有问题的,上面明明没有取款记录,可是账户里的钱却没了,他用自己权限查了下,才发现钱都被用来买保险了。
原来,马大爷的18万并没有被取走,而是分2次,买了终身养老保险,对此马大爷是一片茫然:
“啥?买了什么保险?我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怎么可能买保险?”
马大爷表示自己对这事压根不知情!而且,这种保险必须要持有5年,若是提前取出的话,还要给违约金,也就是说,马大爷现在可以取走,但是,要扣除违约金,毕竟还没有到5年。
你说这算什么事,辛辛苦苦存了一辈子钱,本以为存进银行很安全,不料,存了这么久,非但没有利息,甚至连本金都要赔进去,马大爷坚决声称自己从没买过保险,自己只是存钱而已,但是,具体签署了什么,他并不知晓。
很大可能是,马大爷不识字,也不会用智能手机,签署电子保单的操作,全部由银行工作人员完成,而银行工作人员为了自身业绩,将马大爷的存款变成了保单,这是不合规也是不合法的。
最终经过调解,银行同意将18万本金退回给马大爷,但是没有利息,总的来说,马大爷还是亏了,18万存了这么久白存了,就此事而言,银行的做法很不合理,保险没到期取出,确实属于违约,但前提是消费者知情的情况下才行。
根据民法典143条相关要求,马大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保险合同,其不能代表马大爷的真实意思,该合同是无效的,既然是无效的,违约又从何谈起?
现在“存单”变“保单”的事件已经减少了很多。目前要求全程“双录”,即录音录像。
2017年8月2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及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实施专区“双录”管理。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如果消费者不同意进行销售过程中录音录像的行为,则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向其销售产品。
保险业务本身没有问题,但如今的一些保险推销,成为一种“话术”,尤其是容易导致老年人的上当受骗。更过分的是,不少老人在存款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自己买了保险,这种购买根本不是他们的意愿,而是被糊弄的。
如今在一些银行里存在销售保险的现象。因此,我们需要关注的不是一个“马大爷”,而是还有多少“李大爷”“王大爷”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把“存钱变成了保险”?这起事件的调查,不能止于“马大爷是如何受骗的”而应该是如何“让马大爷不再受骗”?
大家对于此事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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