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公告,于2023年 2月 6日至 2 月 17日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一,分为2个地块,总面积32622.31平方米(折合48.933亩),2个地块均位于蓝田县华胥镇拾旗寨、张河湾村,蓝田县西北家具工业园(四期)规划范围内。
(一)地块一,编号为610122102203GB00454,出让净用地面积为26479.97平方米(折合39.720亩),代征路面积6610.26平方米(折合9.915亩)。用地性质为II类工业用地(代码100102),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其它具体规划条件按蓝资源发〔2022〕617号文件执行。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
(二)地块二,编号为610122102203GB00455,出让净用地面积为6142.34平方米(折合9.213亩),代征路面积1421.35平方米(折合2.132亩),代征绿地171.73平方米(折合0.258亩)。用地性质为II类工业用地(代码100102),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其它具体规划条件按蓝资源发〔2022〕617号文件执行。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
地块一、地块二须按照蓝田县工业园规划要求,该宗地用于建设智能家居产业基地,不得建设其他工业项目。固定投资强度,年均产值等必须符合蓝田县工业园管委会招商要求。并与蓝田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监管协议》。
宗地二,编号610122100207GB00116,位于107省道蓝田段以北蓝关街办大寨村范围内,现状为净地,净用地面积18194.83平方米(折合27.292亩),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代码B41:充电站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根据秦岭保护的有关规定要求,环山路北侧建筑物限高不大于12米。其它规划条件具体按蓝资源发〔2019〕50号规划条件书执行。土地使用年期为40年。宗地规划用于建设充电站,竞得人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建设新能源充(换)电站基础设施相关要求建设公用充电站,由县住建局监管落实。
宗地三,编号610122104201GB00129,位于蓝田县汤峪镇,净用地面积41281.01平方米(折合61.922亩),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04)。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7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限高20-30米,其它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建具体以蓝资源发〔2022〕385号文批准执行。土地使用年期40年。
宗地四,编号610122104201GB00133,位于蓝田县汤峪镇,净用地面积56181.93平方米(折合84.273亩),现状为已建。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04)。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7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物限高20-30米,其它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建具体以蓝资源发〔2022〕385号文批准执行。土地使用年期40年。宗地挂牌出让成交后,由蓝田县政府负责移交土地,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与西安焦汤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协商取得;竞得人需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价款汇入西安焦汤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账户。
宗地一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30万元;宗地二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729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70万元;宗地三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2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65万元;宗地四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3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90万元。
来源: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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