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 “城管革命”
加大对“两违”建筑的清理整治
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秩序
连日来
卧龙街道
新平街道
相继对辖区内的一批违法建筑
进行了依法拆除
卧龙街道6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2月16日,卧龙街道联合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攀枝花上寨及环西路灰土寨旁6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拆除现场,执法人员对待拆除违建点周边拉起了警戒线,在确保现场安全的前提下,施工队伍开始机械拆除违法建筑。
据了解,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卧龙执法队于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间,先后对攀枝花上寨及环西路灰土寨旁6户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6户违建户均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取得其他相关的合法建房手续的情形下擅自建盖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六十六条、六十四条之规定。
一
刘某某于2009年,擅自在卧龙街道攀枝花上寨建盖砖混框架房屋及钢架彩钢瓦棚,砖混框架结构房屋占地面积138.7㎡,建筑面积416.1㎡,钢架彩钢瓦棚占地面积77.38㎡,建筑面积138.7㎡。
二
杨某户于2009年,擅自在卧龙街道攀枝花下寨建盖砖木结构房屋,占地面积92㎡,建筑总面积288.8㎡。
三
杨某某户于2014年,擅自在卧龙街道攀枝花上寨建盖砖混结构房,占地面积77.4㎡,建筑总面积239.4㎡。
四
贺某某于2014年8月,擅自在卧龙街道环西路灰土寨旁建盖钢架彩钢瓦结构房屋,占地面积1350㎡,建筑面积1350㎡,该房屋用于做公司厂房。
期间,执法人员多次对当事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劝其主动自行拆除其擅自建盖的违法建筑。其中当事人张某和柏某两户已在前期自行拆除部分建筑,剩余部分于2月16日由执法人员协助拆除。刘某、贺某积极配合,于当天自行拆除。
卧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陆万杰
接下来,卧龙街道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城市拆违等重点难点,对标年度任务目标,细化整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以敢于动真碰硬的态度坚决同私搭乱建等城市乱象作斗争,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城管革命在卧龙街道落地见效,为文山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卧龙贡献。
新平街道6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5个三七清洗点被依法拆除
为加强对盘龙河沿线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减少“三七清洗”企业及集群造成的环境污染,2月16日,位于新平街道大沟绞社区窑上村公路旁的5个三七清洗点被依法拆除,拆违面积1281.8平方米。
据了解,2021年11月14日至12月26日,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平执法队对赵某、王某恒、陈某发、聂某顺、肖某江5户涉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赵某等五户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在文山市大沟绞社区窑上村公路旁搭建简易房。
一
2021年12月13日-14日,新平执法队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5位当事人于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前自行拆除位于新平街道大沟绞社区窑上村公路旁违法搭建的简易房;
二
2021年12月21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21年12月29下发日《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
2022年1月13日下发《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但赵某等5户当事人并未按时自行拆除。
当天,5个三七清洗点拆除工作全部完成,下一步新平街道将对其进行复垦。此次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有效加强了盘龙河沿线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减少“三七清洗”企业及集群造成的环境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为把盘龙河建成文山的靓丽风景线、休闲好去处、经济增长带和城市标志区增添助力。
一个钢材店简易房被依法拆除
2月9日上午 ,在位于新平街道大石洞上寨村的某钢材店拆除现场,工人将屋内物品搬空,并断水、断电,对违建周围拉起警戒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人力的方式,对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据了解,2022年8月17日,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对新平街道学映社区巡查时,发现大石洞上寨村一钢材店存在违建行为,经市自然资源局核实认定陈某某户在大石洞上寨村某钢材店搭建的简易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年8月20日,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平执法队对陈某某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一
经查,陈某某向大石洞村村民田某某租得土地后,于2018年3月出资搭建了占地面积258.69平方米,建筑面积258.69平方米的简易房,该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拆除学映社区大石洞上寨村陈某某户的违法建筑。
开展城市拆违(临)工程
是文山市城管革命工作中的一项重点任务
接下来
文山市继续坚持“零容忍” 的态度
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排查
发现一户
依法拆除一户
《非常文山》提醒
广大市民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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