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消费陷阱几乎没有新花样,却让老人频频中招。据浙江省消保委统计,养生讲座、名医义诊、免费旅游、优惠赠送等手段,仍然是当下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最常遇到的消费陷阱。
“都是10多年前的老套路,应该一眼就能看穿,怎么还会轻易上当?”很多人对老年人常“在同一个地方摔倒”百思不得其解,一起来看看!
明知道这是一种混合了小麦粉和西药成分的中药胶囊,薛某等6人通过诊所和药店卖给老年人群。
薛某原本经营一家大药店。 2017年,药店突然收到了一个包裹。 那里有几瓶“复方川羚固定喘囊”。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药卖给了患有哮喘的张阿姨。 张阿姨喝了之后觉得有效果。 随后,他按照快递联系方式与寄送包裹的人取得联系,多次购买该药品,并销售给患有哮喘和关节炎的老年人。 截至事件发生,销售额达8万余元。
2021年6月,新沂市检察院受理了薛某某等6人销售假药刑事案件。据公安机关查明,2015年至2019年间,薛某某等6人先后通过快递等方式,向曹某某等人(另案处理)购买治疗哮喘、关节炎等疾病的中药胶囊,包括“高效骨痛康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7种。薛某某等人明知这些胶囊包装粗劣,没有生产证书和票据,仍通过经营的诊所、药店等向周边群众销售,共计向2000余人销售中药胶囊5000余瓶,销售额从200元至8万元不等。
“如果有止痛的效果,就来不及考虑药物的来源和制造商。 更不用说这些药是在药店和诊所买的。 ”这件事的受害者徐阿姨说。
经鉴定,涉案胶囊中含有双氯芬酸钠和沙丁胺醇成分。 双氯芬酸钠和沙丁胺醇为西药,过量服用会引起胸痛、头晕、呕吐等中毒反应。 薛某等人在明知涉案胶囊来源不明的情况下,长期冒充中药销售,显示的成分与实际成分严重不符,给使用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社会危害性较大。 临沂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认为,薛某等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
2021年11月,新沂市检察院对薛某等人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6名被告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共计34万余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我们非常后悔。 我想受到刑事处罚。 关于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也全部接受。 ”起诉书送达后,被告人陈某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取得了联系。
庭审前,新沂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与刑侦部门对接,告知薛某等人主动履行民事责任的情况,建议减轻刑事处罚。 刑侦部门立即调整对薛某等人的量刑建议,在原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减轻30%。
2022年1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薛某等6人判处缓刑,并处1,000元至20万元罚款,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薛某因不能一次性全部履行,与检察机关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其余5名被告人将公益诉讼赔偿金13万余元全额缴纳至公益账户。 另外,6人履行了判决,登报道歉。
“乡村诊所和药店通常很偏僻,在监管上有困难。 假货销售员抓住这个特征,通过上门销售和邮寄试用等方式销售安慰剂。 农村诊所、药店兼具方便平易近人的特点,深得大众信任,受害老人喝了安慰剂也深信不疑……”新沂市检察院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依法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与公安机关对300多家药店进行全面检查,提高日常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查获、销毁发现的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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