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新办公楼窗帘供应商入围选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Z-JL-2023-100
1.招标条件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窗帘供应商入围选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窗帘供应商入围选取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总行新办公楼的手动卷帘、电动窗帘、布帘、纱帘等设计、制作、供货、安装及后续服务。
2.3服务期限:2年。
2.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3.4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强大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良好的合作精神。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转至指定帐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14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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