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疆正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这是市中院首次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召开的破产重整案件债权人会议。
会上,市中院按照法定程序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议事规则,宣读债权人会议主席职责并指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与会人员听取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提请核查债权报告等相关工作情况。33位债权人对债权人垫付破产费用的报告、对审计报告认定的抽逃出资、虚构债务是否提起诉讼及诉讼费用如何承担等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市中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借助智能化网络平台为破产案件“减负增效”,为不能到现场参会的债权人提供网络会议签到、表决的便利,最大程度降低债权人在途风险及成本,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增进了法院、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沟通。
市中院受理新疆正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后,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坚持依法、高效、有序原则推动重整案件顺利开展,依法指定新疆瀛华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建立破产管理人工作周报制度,为破产重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该案的审判工作力度,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以专业化审判服务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 | 马照)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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