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北京市食堂副食品定点配送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JYAKMC-W1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副食品定点配送商选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79.6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副食品定点配送商选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副食品定点配送商选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 业)且投标人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商投资者(或港澳 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七)投标人只能按照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投标。
(八)北京范围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不小于100m²的副食存储库房(须满足蔬菜、水果、 畜肉、干调四类以上副食品存储条件)、公司名下自有冷链车(提供办场所和存储库房的产 权证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冷链车行驶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20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时00分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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