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两脚羊”的历史,这是一段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巅峰盛世”面纱下,最血腥最残暴的黑暗编年史。
五胡时代其实并没有“两脚羊”这个词语,为什么现在会有这种说法呢?这源于此前网上流传的一篇叫《五胡食人录》的文章。《五胡食人录》主要描写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烧杀淫掠,甚至将老百姓抓来吃掉。在这篇文章里面,羯族直接将掳掠的汉族女子称作“双脚羊”。
不知道这个不具名的作者是从哪里查到的资料,把“两脚羊”称作“双脚羊”。
第一次提到“两脚羊”这个词,是北宋末年一本叫《鸡胁篇》的笔记,作者叫庄绰。在这本书里面有这样一段话:自靖康丙午岁(公元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这段话的意思是:女真人祸乱中原时,一斗米的价格暴涨至数万,而且是有价无市。人肉的价格呢,还比不过猪肉和狗肉的价格,好点的人肉,膘肥体壮的,也不过卖到一万五。可以算一下,一个膘肥体壮的人,不够买到半斗米。为啥米比人还贵?粮食少是主因,但也说明被用来吃的人很多,老百姓都可以被用来卖成肉吃,价格自然也就低了。
这段话最后一句非常残忍血腥,老瘦男子为什么叫饶把火?可能是男人的肉粗糙,因此得加大火力,而女性小孩的肉好吃,两脚羊可能就是说如同羊肉一样鲜美,北方少数民族爱吃羊肉,故有此说,小孩的肉比较鲜嫩,可能一烧骨头就酥烂了。那个时候吃人太过普遍,比如《水浒传》里面也有好几处写卖人肉包子的,其实北宋以前,虽然没有“两脚羊”这个称呼,但是人吃人的惨剧,却史不绝书。
十六国时期,前秦将领符登外出打仗的时候,从来不带粮草,而是以敌人尸体为食,他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唐朝末年,泸州刺史杨行密围攻广陵,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还有隋朝末年,迦楼罗王朱粲更是杀人、吃人成风,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令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随军一同行动, 要时就杀着吃。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魏晋八王之乱期间,慕容鲜卑抢劫中原,抓走了数万汉族少女,每晚士兵们奸淫之外就不断将其杀吃掉。
元朝末年民不聊生,吃人肉也是层出不穷,当时的人认为最好吃的是小孩的肉,其次是女性的肉,男人的肉最难吃。而对于烹煮人肉的方式有很多,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 ,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 ,放进大锅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脚……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人吃人的历史有多么源远流长,又是多么的毛骨悚然。
最后奉劝那些天天梦想着穿越回古代,尤其是特别喜欢看穿越剧的年轻女士们,醒醒吧,少做些白日梦,古代远不像你想象中那么美好,还是生活在今天的社会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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