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小编温馨提醒
凡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除外)
均应当报送2022年度年报
最完整的年报方法在这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
电脑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http://nb.xjaic.gov.cn根据市场主体类型选择对应的窗口进行填报
第一步: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新疆
第三步:根据市场主体类型,企业可以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陆或者数字证书登陆的方式进行年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陆或者个体联络员登陆的方式进行年报。
(二)个体工商户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年报
注:首次年报的个体工商户,请先点击左下角 【个体联络员注册】,若联络员信息发生变化请点击右下角【个体联络员变更】
1、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工商联络手机号码会自动显示出来,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收到验证码后输入,点击“登录”。
2、请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3、请选择填报年度。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本年度年报。
4、请仔细阅读填写须知,点击已阅并确定。
5、请填写特种设备信息。(如没有特种设备请填0)
6、请填写个体基本信息。(请填写资金数额、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企业经营状态、是否有网站或网店、从业人数等)
7、如有网站或网店请填写相关信息。
8、请填写资产状况信息。[请填写营业额(年收入)、纳税总额]
9、请填写行政许可信息。(请填写许可证名称、有效期至)
10、请填写党建信息。(如没有党员请填0)
11、预览并公示。这是年报的最后一步,点击“预览并公示”,检查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果没有问题点击“提交并公示”,待出现“提交成功”的弹出窗口,点击确认,年报就完成了。年报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后务必要点击“提交并公示”,否则不能完成年报。提交并公示后,如发现有部分内容填写错误,在6月30日前可以登录年报系统页面进行修改。若发生修改,务必在修改后再次点击“提交并公示”,否则系统将显示为未完成年报状态!点击预览打印,注意: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需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点击打印即可打印,无需打印点击关闭。)
(三)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年报
电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服务栏”---进入新疆市场主体年报系统
http://scjgj.xinjiang.gov.cn/
(四)个体工商户关注“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年报
个体工商户关注“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办事”栏目,选择“个体户年报入口”,可以通过手机端进行年报。
以上任一方式均可完成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
您做好准备了吗?
依法年报,诚信经营
来源:尼勒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丨达哲
责编丨谢南南
审核丨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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