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浉河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及演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信阳市浉河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浉河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及演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2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DXY-2023-0202
2.项目名称:浉河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及演播设备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需求:
4.1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具体内容为清单内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技术参数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2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4.3质保期:12个月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2、发售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3.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请各供应商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竞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请出示要求的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供应商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并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时间:2023年2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详见招标文件;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
5.1、时间:2023年2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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