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天就到立春了,每年从这个时候开始,农村都会迎来一个“建房潮”,这时候建房不仅寓意好,而且不冷不热的气温,能够让水泥变得更加坚固。
不过,农村建房正变得越来越严格,与之同时出现的,还有“用千斤顶盖房”、“先建内、再拆外”等一系列“奇葩”建房方式。而近期,又有一种新的“奇葩”建房方式,那就是“旧房配新顶”。
对于这些情况,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指出这些行为存在安全隐患。而将这些问题的原因弄清楚,并及时了解农村自建房的相关政策,以及政策转机,对于农民而言,都会直接决定自己的房子,能否顺利建起来。
为何“奇葩”建房方式在农村频现?
为了保护农村资产,《民法典》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与特定社会身份相关,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而随着这一规定的出台,宅基地由村集体内部成员专享,就成为了一个硬性规定,户口迁出的农民子女,目前无权对地上房屋进行翻建,但允许修缮。正因如此,无权翻建地上房屋的部分人,只能用“奇葩”方式,来实现房屋的翻建。
与此同时,逐步实现宅基地的节约、集约化利用,已经成为了接下来,农村宅基地改革的一大目标。而就此衍生的宅基地标准面积规定,也正式被编入新版本的《土地管理法》。可是,考虑到部分地区划定的“标准面积”很小,无法满足农耕和居住需求。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农民便选择避开整体翻建,通过“奇葩”的方式,一点点改造房屋,以求保住现有宅基地。
总的来说,正是由于户口迁出的农民子女等部分群体,目前无权翻建地上房屋,同时,宅基地标准面积划定较小的地区,农民渴望保住现有的宅基地,来满足居住和农耕需求。因此,这些情况,都造成了农村“奇葩”建房方式的出现。值得一提的是,允许自建房是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对于农民生存和粮食生产都意义重大。
农村建房有哪些转机?旧房翻建有哪些区别?
在近期发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中,国家明确表示,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都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这一措施可以看出,因上学、就业等原因,将户口迁出的农民子女,接下来很可能会因“村集体内部成员”的重新定义,而面临允许翻建地上房屋的转机,这对于继承很有利。
除此以外,在农村居住安全问题,成为国家重点关注目标的情况下,农村旧房翻建,针对不同群体,也有了明显区别。而区别主要是,农村贫困户和“五保户”,可以领取危房改造补贴,来改造自己的老旧房屋。相反,对于农村非困难群体而言,如果自己的房屋,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那么房屋很可能会面临拆除。
面对“奇葩”建房和政策转机,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在建设或改造房屋时,在被允许范围内,建议农民优先保障自己的居住安全,避免造成一些重大损失。另一个是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家庭,建议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或趁原使用权人健在,抓紧时间翻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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