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有关行政、司法等部门和其他单位
业务分类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公务查询
事项内容
有关行政、司法等部门和其他单位依法提出申请,可查询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主体
社会保险所属经(代)办机构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京人社保发〔2013〕210号);
《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45号)
申请条件
有关行政、司法等部门和其他单位需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公务查询申请表》
3.工作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单位还须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方式
柜台办理
办理流程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到北京市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公务查询申请表》。
2.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公务查询申请表》,同时携带其他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查询申请。
3.自提出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制式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公务查询结果表》。
前继业务
后续业务
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所属经(代)办机构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表格/软件下载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公务查询申请表》
标准规范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公务查询申请表》。
阅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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