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招标)来宾某部副食品配送社会化保障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来宾某部副食品配送社会化保障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3-JWGXLB-F1001-FZJT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标准及要求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单价(元) 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起止时间 服务地点
1 来宾某部副食品配送社会化保障 为驻城区单位配送副食品 供货商根据前一日采购方列出的食品采购清单于当日9:00前完成供货。 人 以当时在位人数实际为依据 以每周市场询价确定副食品价格 278 签订合同起止一
年 驻城区单位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2月7日止(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公章,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2023年2月8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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