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12月,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1至12月主要检察业务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
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12月,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39人,同比下降56.6%;不批准逮捕157人,同比下降49.4%;不捕率34.8%,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096人,同比下降8.1%;决定不起诉136人,同比上升8.8%;不起诉率14.2%,同比减少2.5个百分点。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4人,变更强制措施30人。
共对涉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8人;决定起诉37人。
(二)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901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4%。
适用认罪认罚已判决的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752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17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5.4%。法院判决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712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3%。
(三)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共受理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监督后侦查机关已立案6件6人。共受理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件,监督后侦查机关已撤案5件9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
2.纠正漏捕、漏诉。纠正侦查机关漏捕14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0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39件次。
4.刑事抗诉。共提出抗诉5件;法院同期审结5件。
(四)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2件;
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2件;
办理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办理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监督189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五)
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人。
二
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17件;结案16件(含积存)。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2件;结案3件(含积存)。发出检察建议2份。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6件;结案6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四)民事支持起诉(仲裁)情况
共受理案件19件;结案19件。支持起诉(仲裁)18件。
三
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7件;结案7件(含积存)。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3件;结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14件;结案14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
(四)结合办案办理促进依法行政的案件。
共受理案件19件,审结20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检察意见9份。
四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
受理和立案情况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2件。
(二)
诉前程序情况
共开展诉前程序14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发出民事公告5件。
(三)
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4件;判决4件。
五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办案情况
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人;不批准逮捕14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7人。
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3人;不捕5人,不捕率62.5%。
共决定起诉85人;决定不起诉17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40人。
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10人,不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9人,不起诉率71.4%;附条件不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率27.8%。
委托或自行开展社会调查评估87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21件。
(二)民事检察办案情况
共受理案件2件,结案2件。支持起诉2件。
(三)行政检察办案情况
共受理案件1件,结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情况
共受理案件3件,结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磋商1件。
六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共接收群众信访416件,同比下降9.9%,其中重复信访67件。七日内答复率100%。
开展司法救助3件,共发放救助金人民币7万元。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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