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家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正如这首诗句所言,更换“桃符”是春节的一项重要习俗。狭义上的“桃符”,指的是用桃木雕刻的门神画像。而广义上的“桃符”,也包括现在更为常见的春联以及福字等装饰。
按照习俗,大凡有人活动的场所,过年时通常都要更换“桃符”。不仅私人住宅如此,公家单位也是这般。以古代为例,每逢新春,县衙等公署也会照此行事。在不少县志当中,都能查到相应的记录。(古代的衙门一般都是木门、楹柱,挂桃符、贴对联也方便。时过境迁,现在的单位很多是电动铁门、玻璃门,贴对联的相对少了,不过很多也会挂上红灯笼。)
大军未动,粮草先行。公家单位的一举一动,都涉及到经费开支。更换“桃符”属于可预见的固定性活动,因此,其相关经费一般都直接编列到财政预算当中。
以清代胶东半岛的福山县为例,根据乾隆版《福山县志》的记载,该县在预算当中明确列有“立春桃符”这一项,其具体金额为“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看着不是很多,但在古代也有着较强的购买力,这当然不是仅仅县衙一个大门更换桃符的费用,而是包括了县城内的所有公家单位(比如学宫、各类祠庙)以及县衙其他门(衙门一般是多进院落,有很多门)。
根据明代后期文士沈榜(曾任宛平知县)在《宛署杂记》中的记载,当时“大小门神、桃符各二十副”,总价为“一两四钱三分二厘”。以此来大概推算,更换一副桃符的成本应该低于“一钱”。
当然了,新春之际不仅要更换桃符,也少不了宴请(即便是象征性)的。在实践中,有的州县就把这两项合并编列。比如,顺治版《招远县志》记载道,当地预算中有一项开支名为“立春桃符门神、公宴等项”,其金额也是“三两银子”。
县衙作为一县治所,形象关乎公共观瞻,想必在更换桃符时也有一定的讲究。只是因为资料有限,其中有怎样的标准和流程,暂时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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