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体外生命支持系统(心肺辅助系统)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4419-2023003
招标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112.2万元
受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体外生命支持系统(心肺辅助系统)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紧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4419-2023003。
2、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体外生命支持系统(心肺辅助系统)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紧急采购。
4、预算金额:包1:¥6,012,000.00元;包2:¥5,110,00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体外生命支持系统(心肺辅助系统)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分为2个包组,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包1 体外生命支持系统(心肺辅助系统) 1 台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 1 台
便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台
包2 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2 台
监护仪 46 台
除颤仪 8 台
注射泵 50 台
血气机 1 台
干湿分离吊桥 2 套
电动病床 2 台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2 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以下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税收违法黑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磋商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投标人,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时0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所需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东莞市。
4、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洽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出席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1月16日。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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