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管给卖糖葫芦的大爷下跪磕头,劝导其不要占道经营,看的我极不舒服。
当然也有人赞执法者有温度,很亲民,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留言里一片正能量,暖洋洋。
赞美的声音是民意,我这种看后极不舒服的,当然也是民意。就像烟花爆竹开禁一样,你们说要尊重社情民意,要适当的开禁,但我说这个既不安全,还会带来大量噪音和污染,必须谨慎对待,你们要不要遵守我这类民意?
说回磕头事件。城管执法过程是一个流程化行为,绝不包含磕头。但是磕头解决了当时的问题,大爷确实把车推走了。以结果论成败的话,城管实现了执法目标。
鉴于城管执法的敏感性以及多年的舆论教训,城管部门近几年来在大力推行柔性执法,甚至一度歪曲了服务型执法的内涵,微笑,鲜花,美女,洋人,招招鲜,样样红,确实在一定程度扭转了群众对城管的既往印象。
下跪式执法早已有之,不过多以互跪为主。(查看往期:)此次“强者”下跪,再一次刷新了大家对城管的认知。这城管工作该是有多难?把堂堂五尺男儿逼至自取其辱?
关于城管的委屈和心酸,局势讲过太多,不再多说。但是再为难,当街下跪实在是令人大跌眼镜!这个事,当事城管的压力基本来自于领导指示和考核检查,机制问题是诱因,自身短板是内因,任何领导都不会让你去采取下跪磕头的方式来完成工作任务,顶多说,不管是黑猫白猫,你得逮住老鼠。
我们为什么要执法?前提一定是有人违法,违法在先,执法在理,况且并没有去真正处罚,你下的哪门子跪?执法者向违法者哀求,在面临尖锐矛盾的时候,你跪也没求用啊。
违法者,一定是侵害了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执法应当理直气壮,至少不卑不亢吧?
如果下跪有用,还要什么法?法,基本是带有强制意味的,法制越健全,社会越文明。
文明靠的不是自觉,是规则和制约。
有一年,我在昆明学习,晚上去逛翠湖,路过翠湖南路的时候,我踏上斑马线想要过马路,这时,一辆大巴车在距离我50米的地方就立马减速,在斑马线前停了下来。我在点烟,就摆摆手示意他先走,他却不动。当时路上并没有其他车,不需要避让其他。他给我按喇叭,让我先走,我当时就特别感慨,昆明的司机素质真是高。后来我就留意了一下车让人的事,确实都是如此礼让行人。
离开昆明的时候,我就问出租车司机,昆明这礼让行人的氛围为啥这么浓厚啊?司机说,昆明这方面罚的太狠,司机只要看到有行人脚踏上斑马线,必须停车礼让,特别是出租车,被拍到就停运。原来如此。跟素质关系不大。
素质,其实是执法管理培养出的一种习惯,你不信把红绿灯关了,看看这路还能开车不?
长沙那个城管,本质就是素质问题,执法抗压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解舆情的能力,均欠缺。久而久之,长期的执法畏难情绪会转化为性格缺陷问题,不敢执法,恐惧围观,最终焦虑。
如此下跪执法,我想并不是投诉人所期盼的,因为你解决不了实质问题,占道,噪音,油烟等城市管理问题极易反弹反复,千百条腿也不够跪。
执法,还是要靠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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