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予以救助11人,发放救助金32.8万元……近年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救助理念,将“司法救助”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实“应救尽救”。
2022年,该院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予以救助人、发放救助金额同比上升266.66%、120%和82.22%,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均实现新突破。
转变理念
自觉发现、主动上门服务
“感谢阳山检察院尽心尽力为我们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帮助我们缓解了生活之急,我们一家真真切切感受到国家和政府实实在在的温暖和关怀。”在救助金发放现场,申请人的父母激动地将一面锦旗赠送给了办案检察官。
检察院干警为救助对象发放慰问物品。
据悉,申请人系一起交通事故的被害人。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救助线索,并及时移送至检察部。在查明受害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工作人员主动前往佛山市南海区,上门告知受害人父亲可代理小明(化名,未成年人)向检察机关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并主动指导帮助其提交、完善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向被害人成功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元,及时帮助其家庭缓解了困难。
一面锦旗,一句感谢,承载的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感激之情,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表达,也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最高的肯定和褒奖。
近年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理念,创新思路,打破以往坐等当事人上门申请救助的模式,自觉发现、主动上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同时,不断强化内部联动、沟通协作,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全院各部门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责任,实行“业务部门初核,控申办案组办理”的联动模式。
2022年,刑事检察部门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线索46条,较好地解决了司法救助线索匮乏的难题,大大提高了司法救助线索成案率。
加强内外联动协调配合
让国家司法救助有温度、有深度
为全面摸排清楚救助线索,实际工作中,阳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调阅案件卷宗材料、实地走访调查,向拟救助对象所在村委会了解其家庭情况,是否是贫困户、低保户、获得补助及社会救助情况等信息,以及前往申请人居住的地方,具体了解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及就业和学习等情况,向法院等有关单位了解申请人是否已获得过司法救助,确保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准确适用。
全院为切实提高司法救助案件办案效率,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审批快、救助资金到位快,切实做到“应救尽救”。
在办理梁某全国家司法救助案中,阳山县人民检察院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外,还积极协调当地村委会为申请人申请农村低保金,并建议村委对救助金使用实施监管,更携手当地政府帮助申请人办理残疾人证,使申请人享受到国家对残疾人的专项补贴,确保没有正常劳动能力的救助申请人得到长效救助。
一直以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始终贯彻“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应救尽救”的工作理念,主动加强内外联动协调配合,深入了解摸排案件线索,积极与上级检察机关开展上下联合救助,让国家司法救助有温度、有深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情,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理念,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转变救助模式
提升救助效果
“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能帮助更多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让更多的困难家庭走出困境。”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俊表示,传统的司法救助模式正在向“司法救助+社会多元救助”模式转变,这是该院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并努力创新的方向。
为拓宽国家司法救助渠道,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社会多元救助”模式,不断加强多方沟通,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根据被救助人的具体情况联合当地政府、村委会进行多元化救助。
在办理赵某娣、冯某豪国家司法救助案中,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敏锐发现冯某豪的特殊情况,首先协调冯某豪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委帮助冯某豪的亲属向县民政部门申请了冯某豪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确保冯某豪得到长久救助,并在确定赵某娣、冯某豪无法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后,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救助赵某娣2.5万元、冯某豪4.5万元。
近年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内部协助配合,依职权主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进行多元化救助。
在发现救助对象为事实孤儿后,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主动联合当地民政部门和村委携手开展多元救助工作,使救助对象享受到国家对事实孤儿的专项补贴,不仅为救助对象解决燃眉之急,同时还解决了急需社会给予特殊关爱的救助对象的长久生活困难,有效提升了救助效果,传递党和国家的关怀温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主动回访
传递司法温情巩固救助成果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效果,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阳山县人民检察院不定期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多种形式的跟踪回访慰问活动。
回访慰问中,检察干警深入救助对象的家中,细心地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学习情况、身体状况和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并为他们和家人送去大米、牛奶、油等慰问物品和真挚的关怀。
“这4个孩子很不幸,他们小小年纪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最大的11岁、最小的才年仅3岁多。我家中上有80多岁高龄的父母要赡养,下有这4个未成年孩子要抚养,平日里仅靠我夫妇打工维持生计,甚是艰苦呀。幸好得到阳山检察院的帮助,为孩子们发放了12万元的救助金,让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我一定会让孩子们好好读书,将来回报社会。”2022年2月,在慰问现场,不善言辞的邓某(孩子们的伯父)向回访人员表示感激。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为申请人送上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延伸到救助对象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巩固司法救助工作的成果,切实将党的关怀和检察温情传递到人民群众的心中。
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做好、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工作,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段灿
【通讯员】胡芬妮 孟齐飞
【作者】 段灿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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