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电融媒体记者 武帅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1月9日,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2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司机朋友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案例警示
案例一
2022年12月10日13时58分许,王某恩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陕A6W3**的小型客车沿平舆县高杨店镇杨陈路行驶至冯楼附近时被平舆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在医护人员配合下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王某恩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31.8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王某恩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3年1月1日0时30分许,张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豫Q08**S小型汽车行驶至上蔡县和谐大道一洗浴中心附近时被上蔡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在医护人员配合下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张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9.9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驻马店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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