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绿美交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人:云南云路红石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交通三年行动》及《云南省绿美交通技术指南》的通知(云交规划【2022】45号)要求,本招标项目石林至锁龙寺高速公路绿美交通工程已由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云路红石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石锁高速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6.00米。管养里程131.384公里,其中主线105.184公里,连接线10.86公里,匝道15.34公里。桥梁232座,其中特大桥0座、大桥87座,中小桥145座,桥梁合计长34411.09米(单幅),隧道2座,其中特长隧道0座、长隧道0座、中短隧道2座,隧道合计长1190米(单幅),桥隧比为17.7%。全线设置半截河、鹿阜、长湖、弥勒北、弥勒南、竹园、锁龙寺7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1对、停车区4处、6个收费站。
在石锁高速公路主线105.184公路范围内绿化改造及重点打造不低于30%绿美高速公路交通廊道。投资总额约为 2500 万元。
2.2计划工期:总工期6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 5个月。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仅设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按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完成勘察、相关方案设计论证、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图预算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2)完成涉及本项目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等工作,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须提交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牵头人单位提供)。
(3)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2017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或市政工程项目或绿化工程项目的施工。
设计业绩:2017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市政工程或绿化工程设计项目。
(4)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10年及以上的施工或管理经验,担任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单位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10年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管理经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单位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网站查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联合体最多由三家投标单位组成;
(3)联合体投标人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自愿组成,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1月 9日至2023年1月 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扫描件报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子邮箱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进行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其二维码标识清晰可辨)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能清晰识别经办人姓名,公司名称,经办人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并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登记的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固定,且在本项目招标期间(自购买招标文件始至签订合同完止)不允许更换,联系方式(含固定电话、传真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0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当面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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