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新闻网讯(记者 徐正达)记者昨天从兰溪市水务局获悉,水利部日前发布《关于公布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的公告》,经审核,兰溪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成功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兰溪是结构性缺水城市,人均优质水资源占有量仅100余立方米,优质水供需矛盾是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大瓶颈。为此,兰溪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牢固树立“节水减排、节水增效、节水惠民”理念,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到重要战略层面。
近年来,兰溪高位谋划优化顶层设计,成立市级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每周例会协调保供水、抓节水具体工作;编制《兰溪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2016~2025)》《兰溪市海绵城市规划》,出台《兰溪市城市节水管理办法》等政策,构建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各方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同时,开展全域节水,确保创建实效,建成工业水厂,在金华率先实现分质供水;新建、改造城乡管网1483.6公里,保障节水最后一公里;通过节水技改,助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节水型企业覆盖率58.46%;3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获7次优秀,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在此基础上,兰溪取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四连优,2019年11月底通过了省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2021年10月通过了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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