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战友对二次入伍还是比较陌生的,因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很少。以前的二次入伍往往是战士退伍后,又想回部队服役而部队也刚好有需要,利用新兵入伍的机会有原部队军务部门和地方人武部直接协调。从这里可以看出这得有多大的难度!个人意愿不是难度,部队需要就是个最大难度,至于协调工作,看似和自己无关,但一般为少不了和人武部打招呼的。
我当兵的时候,同连上就有一个这样的老兵,第四年刚刚退伍,现在要重回老部队服役,聊天时就告诉我们,他这次去了就可以从第五年算起,明年底就可以转志愿兵了。目的很明确,但付出多少努力,当时并不懂的,如今想来真心不一般。
但现在不一样了。
首先,是有政策上的认定。这相当于为二次入伍提供了法律依据。上面隐隐约约说的难度,最主要就是没有政策依据,使得那怕就算个人有意愿,部队需要,没有相关的政策背书,至少需要师一级单位批准吧!有了这个政策,现实中有不少一退伍就后悔的战友,这对于个人来说有了“后悔”或者“纠错”的余地。而同样也有利于部队的建设,这些老兵毕竟有多年的部队经历,尤其对于一些特殊岗位,有时候要重新培养能够胜任的人不是个简单事。
第二,承认并累计原来的兵龄。这对于个人来说非常重要,有了这条政策的保证,在个人薪资待遇上的差别是非常大的。想想如果从新计算兵龄,首先是两年的义务兵领取津贴。相对于二次入伍起点的一级士官,差距有多大?掰手指都算得出的结果。更重要的一点是涉及再次退役的时候,由于有了前面兵龄的基础,本来退伍复员可能就有了一个转业安置的选择,甚至是逐月领取退休金的机会。
第三,既往二次服役因为政策的原因,基本都是回原单位。那怕想去别的单位也需要二次入伍后再由原单位调动到新单位。但政策不仅可以让二次入伍的战士优先回原单位,回原工作岗位。也给想到新单位的二次入伍战友提供了机会,甚至存在从步兵二次入伍到海军的跨军兵种的可能性。
个人非常支持这个政策,把原来可能有些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公开化,更体现了公平公正。其次,这种双向的需要再给退役老兵们机会的同时,也为部队的建设作出更有实际意义的行动。
注:文中插图与内容无关,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