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被男孩侵犯,宾馆被判赔5000元。
事情是这样的,13岁的女孩小王和16岁的男孩小吕谈起了恋爱。在谈恋爱的过程当中,小吕带着小王去宾馆开了房间,并且在当晚发生了关系。
但是这件事,还是被小王的父亲得知。小王父亲得知后非常生气,不仅报了警,还把宾馆给起诉到了法院。因为小王父亲觉得宾馆只为了赚钱,连两人的身份都没核实就让他们入住。
如果宾馆当时拒绝让这两个未成年人入住,自己的女儿也就不会遭受侵犯。所以说宾馆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其实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和未满14岁女孩发生关系,都是违法的。虽然小吕的判决还没有下来,但是最近宾馆的判决已经下来了。
法院认为宾馆未核对信息就让两人入住,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判处宾馆赔偿小王一家五千元的精神损失费,并且赔礼道歉。
其实最惨的还是小吕,原本两人是真心相爱的,但就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念,导致自己后续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