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善”思想,是传统儒家立身处世的一个重要方面。儒家思想本质上是主张博施兼济、积极用世的,但“兼济”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必须能够受到君王的知遇,获得一定的权位,有实施自己抱负的机会。那么在机会未来,或遭受斥础,不被重用,或统治集团极端昏暗,难以有所作为的时候怎么办呢?儒家则以“独善”相诩。
因此兼济和独善,是儒家的进退出处观,二者在作为上,虽有所不同,但在儒家人格观上是统一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人在难以实现自己抱负的情况下,所采取的自持高洁,安贫乐道的人生态度,在人格上是无可非议的。所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贤者避世”(论语·宪间》),“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儒家的主体精神是积极入世的,兼济救世是它的理想,而藏、避、隐是被迫的,不得已的,但照孔子看来,这却无损于士人的人格。
白居易于元和十年(815)初贬江州时,曾在《与元九书》中与好友元镇恳谈了自己对进退出处的看法云: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丁卜虽不尚,常师此语。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时。时之来也,为云龙,为风鹏,勃然突然,陈力以出。时之不来也,为雾钓,为冥鸿,寂兮寥兮,奉身而退。进退出处,何往而不自得哉?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
这里表白的正是诗人在宦途失意,人生遭到挫折后,自己所持守的立身处世原则。一般都认为,诗人的“独善”思想是从元和十年被贬江州后才出现的,这并不完全正确。我们从白居易的诗文中,可以发现他早在入仕之初,就已表露出这方面的思想,只是在表现的形式和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
贞元十五年(799),白居易28岁,为宣城所贡,次年中进士。他怀着“十年常苦学,一上谬成名”(及第后归靴留别诸同年)的喜悦,东归省亲,旋试书判拔萃及第,定居长安,步入仕途,授秘书省校书郎。从此开始了他在长安的官宦生涯。从贞元十九年(803)至元和十年被贬江州前的十多年中,其间他除因丁母忧退居下邦两年外,一直身处官场,并几经升迁。任谏官三年,更处在政治漩涡之中。在这期间,他已深感官场的黑暗,官吏生涯的险恶和庸俗。“帝都名利场,鸡犬无安居”(常乐里闲居偶题》),长安官场中的争名夺利,尔虞我诈,以及到处是逢迎献媚的恶习,使他感到庸俗难耐,难以适应,从而萌生出退隐的思想。
他在秘书省校书郎任期将满时,即开始羡慕那些隐者的生活:“归去卧云人,谋身计非误。”(寄隐者》)“春深官又满,日有归山情。”(《早送举人入试、)“厌从薄宦校青简,悔别故山思白云。优喜兰台非傲吏.归时应免动移文。”(《秘书省中忆旧山》)他已经要拂衣而去了。在任慈压县尉期间,这种矛盾思想就更为强化了。因为县尉做为一个地方官吏,不仅要受许多吏事俗务的拘牵,还要做官府盘剥百姓的帮手。“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高适《封丘作》),这是唐代诗人高适对自己曾任封丘尉时悲苦心情的描述,当也是白居易此时所遇所感的写照。
可以想象这使白居易感到多么痛苦,此时他的宦情已经十分淡泊了:“我厌宦游君失意,可怜秋思两心同。”(《县西郊秋寄赠马造;)但这也只是白居易此时思想的一个方面。他淡泊名利,厌倦官场的拘束和憎恶现实的黑暗.从而向往洁身自好、平静自由的生活,但同时他又感到“独善诚有计.将何救旱苗?”以月夜登阁避暑时》)他自己可以退处,甚至隐居,但奈天下百姓苍生如何?这对于深谙民间疾苦的诗少、来说,又是不能心安的、难以接受的。由此可知,独善与兼济之间的思想矛盾,早在诗人入仕之初,就已产生了。
但如果加以深入分析,诗人此时之所以产生对宦情的冷淡,以至萌生出退隐之思,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对官场污浊空气的嫌恶,而更主要的应该说乃是出于对“所托非其所”的怀才不遇的不平。诗人中进士,耀翰林,应制举,本有着欲济时艰的理想,一展“青云志”的抱负。但在授官时,却被统治集团以“出言太直”为由.不得为谏官,而拜无任何实际工作可做的闲职秘书省校书郎。旋又出为官卑职小的熬压县尉。“一为趋走吏,尘土不开颜”(《盈侄县北楼望山》,“所托非其所,不如遭弃捐”(《京兆府就栽莲》)。
在怀才不遇、有志难伸的苦闷中,他感到这时自己在官场上只不过是在俗务缠身中虚度年华,“此生知负多少春,不展愁眉欲三十”(《长安早春旅怀》),从而羡慕那些寄情于山水的高士隐者的生活了。但从他这时的主导思想和后来的活动看,这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偶发出世之想而已。与他后来身居近臣,因正道直行而屡遭打击之后,所遇所感还是有所不同的。
不久,白居易拜左拾遗。从元和三年到元和五年的三年谏官任内,是白居易在黑暗势力的重压下,为自己的政治主张而进行勇猛奋斗的时候。“既居可言地,愿助朝廷理”,他不畏强豪,为民请命,甚至当面指摘皇帝的用人失当。“正色摧强御,刚肠嫉握呛。常憎持禄位,不拟保妻儿。养勇期除恶,输忠在灭私。下精惊燕雀,当道慑狐狸。……造次行于是,平生志在兹。道将心共直,言与行兼危。”(《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他的不顾个人的身家性命的忠君为国、除暴安良、济世救民的正义行动,不仅未得到理解和支持,反而物议沸腾,诽谤丛生,遭到豪强贵近者的切齿嫉恨,最后不得不被迫改官,并埋下了不久以后遭贬远滴的祸根。
正是在谏官秩满改官之际,诗人思想里潜伏的隐退之心,又渐渐滋生起来了。他在此时《自题写真》一诗中写道:“我貌不自识,李放写我真;静观神与骨,合是山中人。薄柳质易朽,糜鹿心难驯。何事赤挥上,五年为侍臣。况多刚捐性,难与世同尘。不惟非贵相,但恐生祸因。宜当早罢去,收入云泉心。”在他丁母忧而退居下邦时,更对自己十年的官场生涯和自己的思想作了这样的表述:“早岁从旅游,颇谙时俗意。中年吞班列,备见朝中事。作客诚已难,为臣犹不易。况余方且介,举动多怜累。直道速我尤,诡遇非吾志。胸中十年内,消尽浩然气。自从返田亩,顿觉无忧愧。蟠木用难施,浮云心易遂。悠悠身与世,从此两相弃。”(《适意》)这完全是“贤者避世”的思想。
促使他产生这一思想和采取这一处世态度的原因,一是十年的官场生活,已使他充分体会到统治集团的腐朽,社会现实的黑暗,并非他一人的“直言”所能改善,深感他的“兼济之志”已势难实现;二是他也看够了统治集团的虚伪和凶残,而深感人生仕途的难险,他已意识到其正直耿介、不屈于流俗的性格,必会成为招祸之由。为了独善其身,则避世隐居才是一条最好的出路。这与他早期入仕之初偶发隐居之思,已是大有不同了。
元和九年(814)白居易回朝后在“望风为当路者所挤”的情况下,被任命为无权过问朝政的冷官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因宰相武元衡被杀事,白居易不忍见朝廷的混乱局面而率先上书,统治者则以“越职上书”等为由,罗织罪名,借机报复,而将诗人赶出朝廷,贬为江州司马。这一残酷打击,使诗人感到极端痛苦和不平,面对着这样是非颠倒,善恶不分的情况,在无可奈何之下,诗人只有把自己的穷通祸福归结为“天命”了。
在中国传统的人生哲学当中,所谓“天命”乃是一种对人无法理解的、人无从为力的自然和社会之必然性的消极理解。儒家虽不相信鬼神,并强调积极有为的人生价值论,但在遇到人的意志和力量无法抗拒的必然性时,却不能摆脱宿命论局限。所谓“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又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总之,认为天命难知,天命难违。白居易早年,也曾援“天”以入人事。例如他在目睹社会现象诸多不平时曾在《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中写到:
谓天不爱人,胡为生其贤?为天果爱民,胡为夺其年?茫茫元化中,谁执如此权!
谓天不爱民,胡为生稻粱?谓天果爱民,胡为生豺狼?谓神福善人,孔圣竟栖追,谓神祸淫人,暴秦终霸王。……举头仰问天,天色但苍苍。
另在一首《和大嘴乌》的寓言诗中,诗人用大嘴乌比喻奸诈、狡猾和残酷的朝官,用鹦鹉代表正直敢言之士,但前者却因善于欺诈而得逞,后者却因直言获罪,诗人于诗之最后云:
谁能持此冤,一为问化工,胡然大嘴鸟,竟得天年终?
这些问天、怨夭,固然主要在发抒对社会的不平,但多少也表现出对“天”的怀疑,对宿命论的一种反抗。
但白居易在宦途坎坷、屡受打击之后,却以委顺天命代替了他的“志在兼济”的思想,以消极的宿命论观念,作为他退守独善的理论根据。从这时所写的诗文中,天命观念已成为他人生穷通祸福观的主要观点。所谓“穷通各问命,不系才不才”(谕友》,“自古无奈何,命为时所屈”(叹兽二首》之一),在其元和十一年(816)写给《与杨虞卿书》中,更将穷通之间完全归之于“命”:
自度命数,亦其宜然。凡人情,通达则谓由人,穷塞而后信命。下}、则不然,十年前,……求名而得名,求禄而得禄,人皆以为能,仆独以为命。命通则事偶,事偶则幸来。幸之来,尚归之于命;不幸之来也,舍命复何归哉!所以上不怨天,下不尤人,实如此也。
正因为如此,委命从时,安贫乐道,乐天知命,就成为他中年以后人生观的重要方面。他在《我身》一诗中说:昔为意气即,今作寂寥翁。外貌虽寂寞,中怀颇冲融。赋命有厚薄,委心任穷通。通当为大鹏,举翅摩苍弯。穷则为鹤鹑,一枝足自容。苟知此道者,身穷心不穷。
另外又在《咏拙》一诗说:
所察有巧拙,不可改者性。所赋有厚薄,不可移者命。……富而恶贫。同此天地间慕贵而厌贱,乐我岂异于人。性命苟如此,反则成苦辛。以此自安分,虽穷每欣欣。
他还以身居陋巷、安贫守道而不改其乐的孔「〕弟子颜回为标榜对象,说“朱门有勋贵,陋巷有颜回。穷通各问命,不系才不才。推此自豁豁,不必待安排。”(谕友》)与此相联系的,是他的知足保和的思想。“我心既知足,我身自安止。”(风雪中作》)“诚合知止足,岂宜更贪警。”(自宾客迁太子傅分司》)“眼下有衣兼有食,心中无喜亦无忧。”(《偶吟二首》之一)白居易就这样以他的“乐天知命”的穷通观,化解着自己心中的不平。他一方面以“行在独善”自律,“玉向泥中洁,松经雪后贞”(江州赴忠州至江陵己来舟中示舍弟五十韵》);一方面又以“达人知命”来慰穷销忧,“富贵本非望,功名需待时”(《东涧种柳》),“尝闻君子戒,忧道不怀贫”(送客春游岭南二十韵》),“时来不可遏,命去焉能取。唯为养浩然,吾闻达人语”(达理二首》),从思想看,这正是儒家的“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论语·微子》)和“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的精神境界。这在当时政治腐败,官场险恶,以至正义者无端遭受排斥、迫害,而“兼济之志”势难实现的情况下,“独善”本身也是一种出污泥而不染的美德。这虽不能与“德迈宏道,匡俗庇民”(魏书·逸士传序)的社会作用和意义相比,但也是进步士人道德修养和人生价值的自我完成。从历史眼光来看,是不容苛责于古人的。
只是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白居易的所谓行在独善,乐天知命,对他来说都不过是他壮志未伸,“兼济”无成的退路,是无可奈何的心情反映。“丈夫一生有二志,兼济独善难为并”(秋日与张宾客、舒著作同游龙门》)。他的所谓“乐天”只不过是内心痛苦不平的自我调节。或者说强自为欢的自我开导,“我无奈命何,委顺以待终。命无奈我何,方寸如虚空。懵然与化俱,混然与俗同。谁能坐自苦,姐龄于其中。”(达理二首》)正所谓“外容闲暇心中苦,似是而非谁得知”(《池上寓兴二绝》),其无可奈何之情,深沉的痛苦之心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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