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GOD032206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 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建设包括集团旗下各4S店,投资建设、运营及 合同能源管理,屋顶总面积约8000平方米(具体按实际面积计算,最终以实际签署合同为 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 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 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1日00时00分到2022年12月2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
1、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00
2、采购文件售价(元):每本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1采购需求: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建设包括集团旗下各4S店,投资建设、 运营及合同能源管理,屋顶总面积约8000平方米(具体按实际面积计算,最终以实际签署 合同为准)。
1.2最高限价:0.56元/千瓦时。
1.3合同履约期限:
建设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安装,每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 天内完成安装,并达到并网条件。
运维服务期限: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验收并网后25年。
1.4实施地点:各4S店,名单见附件。
1.5其他要求:中标后为各45店确定一名负责人,组织同步实施的力量,与各4S店确定施
工进度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1.7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中标方不得转让本项目,亦不得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形,必须自 持运营,若中标方擅自转让项目或股东发生变更,发标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光伏发电的电费 或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合同有效期满三年后,中标方确需转让本项目或变更股东,需书面 提前通知发标方,并得到发标方书面认可。在同等条件下,发标方有优先购买权。中标方应 保证,在转让项目资产或变更股东后,中标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该受让项目资产的 第三人承继或中标方继续履行且原股东应对中标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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