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广西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锯床操作工黄某在工作期间不慎弄伤手指导致8级伤残,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涉事企业向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然而他却一直没能拿到这笔赔偿款。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经过高效快速执行,仅用4天时间便让涉事企业向黄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14余万元,有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0年11月,黄某在锯床车间操作锯床工作时,不慎弄伤右手,被认定为工伤,并经柳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之后,他向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得到相应的支持。对此,广西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裁决结果不服,遂向柳南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柳南区法院一审、柳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最终判决广西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向黄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共计14.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未收到赔偿款,遂于近日向柳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案系因劳动者工伤引起的纠纷,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及时领到相关钱款,柳南区法院执行干警遂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启动执行程序,并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同时,法院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
之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广西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从情、理、法角度明理释法,向其告知申请人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障碍给其带来的生活困难,并告知逃避、抗拒法院执行将产生的法律后果。
在黄某申请强制执行的第四天,经过柳南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广西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将14万余元执行款一次性支付给了黄某,该案顺利执结。
柳南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该院高度重视劳动争议纠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多措并举保障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执行效率,让案件执行有温度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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