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香洲区发现一家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危化品的违法行为,最终决定没收企业违法所得97970.65元,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罚款13万元。
据悉,香洲区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经营危化品的发证企业可能存在超范围经营危化品的违法行为,迅速启动立案程序,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严密审核企业近年的收入明细表、销售货物的发票清单、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及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货台账等资料,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多次约谈。
结合实地走访和询问笔录,有关部门最终认定该企业经营的高沸点芳烃溶剂、轻质白油两种危险化学品不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决定没收企业违法所得97970.65元,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罚款13万元。
据香洲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危险化学品经营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明确载明经营的范围、方式和有效期限,超出许可范围、变更经营方式、超出有效期的经营都属于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如需经营原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之外的危险化学品,必须要重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增加许可范围。
截至目前,香洲区共审计危化品贸易企业8家,立案处罚超范围经营危化品案件5宗,累计罚款及没收非法所得超130万元,并通过“两法衔接”机制移交公安机关1宗案件,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地摆事实、讲法理,同时结合近年来国内各类典型违法经营危化品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醒企业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坚决守住生命防线。
年尾已近,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将至,香洲区应急管理局将保持对危化品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专项整治和查处曝光力度,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记者】蒋欣陈
【作者】 蒋欣陈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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