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我国生产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规避询价的初裁结果,认为受指控的八家公司中,有四家制造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公司在中国制造后将这些电池和组件发送到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或越南进行简单加工,再出口到美国,以逃避美国目前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的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
初步调查结果如下:
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一些公司没有回应美国商务部在本次调查中提出的信息要求,将被认定为规避。美国商务部将在未来几个月继续调查,验证有关信息。
根据有关政策,美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税率为238.95%,阿特斯太阳能和晶科能源在上次完成的审查中取得了95.50%的反倾销率,天合光能在上次完成的审查中取得了92.52%的反倾销税率。
美国针对中国的反补贴税税率为15.24%,阿特斯太阳能、天合光能和晶科能源在上次完成的审查中取得了11.97%的反补贴税率。经过初步调查后,2022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将关税扩大到在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经营的公司,除非公司能够证明未规避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此外,拜登2022年6月6日签署法案,允许美国从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和越南进口光伏产品,两年内不受关税影响,以弥补光伏产能供应缺口,因此,即使最终调查结果不变,上述反倾销、反补贴税的征收也将在2024年6月以后。对于上述公司在近两年能否出口,官方并没有另行公告,但根据目前主流美国媒体的呼吁来看,基于拜登宏伟的光伏装机目标,以及前期已经签署的2年内不征收关税政策,近两年东南亚地区的出口仍有支撑。
根据盖锡咨询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天合光能在泰国投资电池片年产能为1.7GW,组件年产能为0.5GW,截至2022年阿特斯在泰国投资组件年产能为0.8GW。截至2022年东南亚地区电池片总产能为26.25GW,组件总产能为41.95GW。若处罚结果如上,中国电池片和组件企业在东南亚地区的生产将受到影响。
上述结果均为初步审查决定,正式文件将于2023年5月1日出台,企业仍可以举证自身未规避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最终结果仍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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