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魏都区税务局“餐厅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H-G202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HNYH-G2022001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魏都区税务局“餐厅劳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NYH-G2022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魏都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2月22日17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H-G202200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魏都区税务局“餐厅劳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YH-G2022001号-1
第一标段
1800000
18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用外部公司承包运营模式对食堂进行运营,运营费用含供餐费用(就餐人数约150人)、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费用)及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含牛奶、液化气等费用)。由拟中标单位进行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养老保险或劳务合同,并自行装订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3.售价:5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135 5299 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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