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观----不是每一个观点,都可以叫元观。
本章讨论《易经》与《周易》的著作体系,聚焦于《周易》的符号与文字系统,讨论这一套文字系统与卦爻象的关系,首先谈卜筮之法,其次谈卦象、卦爻辞、及《易经》的内涵。
第一章:卜筮之法
卜筮是两种夏商时期问告鬼神的方法。 卜是龟卜,将龟壳或兽骨烧之,使有裂痕,依裂痕取意,以为鬼神之告示,刻之以文字,即今传之甲骨文。
筮是以筮法取得卦象以告示之法,筮即是易。筮法以五十根蓍草为之,经由「揲蓍法」获得一卦之卦象。由卦象以回答所问告之事,筮法所得即为一卦之卦象。古人经百馀年之历史经验,对于无以计数之问题进行占筮,同一卦象被占出之次数亦无以计数。每占出一卦象即赋予解释,系以文字,故而相同卦象有针对诸多不同问题之所系文字。将各个卦象之文字予以确定化即成为经文。夏商两朝皆有他们的《易经》文字系统。现存之《易经》即指《周易》而言。《周易》是周朝初年编写完成的《易经》之卦象、卦名、卦辞、爻辞、卦序的文字系统。
周初之政治集团以其当时之政治经验,整理各个卦象之各种不同的文字记录,经过讨论编写定稿而成为今日所见之《易经》文字。他们在编写时所依据的背后思想,即成为《周易》哲学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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