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
关于严厉打击无证违规销售
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省和市疫情防控最新部署要求,全面做好药品供应,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保证药品市场供应秩序正常。我区将在保供期间开展严厉打击无证违法违规销售药品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活动,重点查处下列行为:
一、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私下(包含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
二、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
三、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未明码标价行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药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行为。
四、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我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分局将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对主观臆造、造谣惑众、传播不实信息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举报。对举报并经查实的,将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予以重奖,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110
峰峰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
2022年12月10日
源自:微观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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