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对我们企业合规工作给予的帮助和指导,让我们企业重获新生。” 12月1日,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简式”合规审查时,涉案企业负责人荣某言辞恳切地说:“因为我的一时错念,导致企业发展停滞,我一定汲取教训,严格按照合规计划进行,争取从轻处理。”
荣某是大庆市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10月,伪造虚假资金流396000元,通过某公司开具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税款,共计涉税金额57538.46元。2021年11月,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荣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涉及的全部犯罪事实。2022年11月,该案移送至杜尔伯特县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荣某已补交税款并认罪认罚。同时,该公司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的入网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服务,拥有国家专利三项,在石油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近三年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10余份,合同总金额为600余万元,缴纳税款5万余元,临时雇佣工人50余人,发放工资30余万元,具有一定社会贡献,多年来无任何违法现象发生。
鉴于该企业具有较强的合规意愿,按照《大庆市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承办检察官前往涉案企业进行调查评估、研判。12月1日,该院运用“杜检通辅助办案平台”线上启动涉案企业“简式”合规审查。
在合规审查启动会上,大庆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聂树平和专家评估小组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对基本案情、前期调查的企业性质、企业人员及用工情况,近三年来的经营、纳税、社会贡献度的情况以及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等方面的详细介绍,并就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整改计划发表意见建议。
“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审查是有必要的,也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体现,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市人大代表陆言说道。
经审查,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可以对涉案企业设立三个月的监管考察期限。下一步,企业将按照合规整改计划,逐步逐段依规整改,完成企业合规事项建设。
来源:杜尔伯特县检察院
文字:王彬 李增方
责任编辑:刘海涛 彭竞男
执行编辑:郭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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