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昌人社”官方微信
发布通告,
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赶紧来看看吧!
关于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相关问题的通告
近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问题作了进一步工作提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我省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
二、按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仍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确定;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确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在企业职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之间进行参保身份转换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其申领基本养老金时的参保身份确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年龄。
四、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可按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办理退休。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同步执行。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下附南昌市各社保中心
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政策咨询电话
单位电话南昌市社保中心 0791-12333、0791-86637992 东湖区社保中心 0791-87838964 西湖区社保中心 0791-86564787 青山湖区社保中心 0791-88193865 青云谱区社保中心 0791-88483993 新建区社保中心 0791-83751016 红谷滩区社保中心 0791-83838962 南昌县社保中心 0791-85712299 进贤县社保中心 0791-85680317 安义县社保中心 0791-83416534 经开区社保中心 0791-83805191 高新区社保中心 0791-88315112 湾里管理局社保中心 0791-83760188
来源:南昌人社
编辑:刘培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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