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智能电视,开机就被广告包围:这些广告,无法关闭或快进,给人带来困扰。最近,一些消费者因开机广告问题对多家品牌智能电视发起投诉。
想要收获智能体验,却让广告绊了脚,无疑影响了消费感受。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不可消除的开机广告,涉嫌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有开机广告但在产品说明书和详情介绍页面未提及,损害了用户知情权。
对消费者的质疑,一些企业客服表示:智能电视开机启动需要一定等待时间,加入广告可以缓解用户开机等待时的枯燥。更深层次原因恐怕在于,智能电视生产商采取了前期低价抢占市场、后续靠广告等补贴利润的商业模式。从表面上看,利用开机空当插入广告,或许是智能电视生产企业和广告主的“双赢”,但实际上,这种做法的广告效果还有待评估,而且很可能损害品牌的美誉度。事实证明,企业如果只看短期效益,最终影响的必然是自身的长远发展。
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提出多项重点任务,部署破解制约居民消费的突出体制机制障碍。这启示人们,在积极培育和聚焦消费新热点之时,还应多方携手、多措并举,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他们真正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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