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温室气体增多,带来了一系列极端天气灾害,同时也让发展中国付出了惨重代价。而这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应对极端气候的财力和技术能力,因此陷入了“气候灾难”的困境中。
比如巴基斯坦今年就遭受严重洪灾,经济损失高达300亿美元。而这不仅仅是一场天灾,更是人为造成的气候灾难。
除了巴基斯坦外,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饱受人为造成的气候灾难的折磨。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办法就是由富裕发达国家为脆弱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赔偿金,帮助后者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据观察者网消息称,不久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就气候赔偿问题达成了一项决议——即为遭受气候灾害重创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损失和损害”基金。
这是发展中国家争取气候正义的一次巨大胜利。但要履行气候赔偿金就成了一个巨大难题。
首先,谁来出这笔钱,各自出多少这是一个关键问题。按照海外发展研究院的说法,应该根据国民总收入、二氧化碳排放量和人口三个因素来划分责任。美国和欧盟应该各自承担45%和35%的气候赔偿金份额。
但事实上,美国只承担了本国应付总额的20%,其他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气候融资的迟迟没有到位。此外在2009年气候大会上,各个发达国家就立下了一千亿美元的气候融资承诺,但至今都没有兑现。由此可见,要履行气候赔偿金这是一个巨大难题。
其次,在气候赔偿金上各国分歧很大。
目前,像爱尔兰、奥地利等发达国家承诺会出钱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灾难。中国等130多个发展中国家共同主张,建立一个“损失和损害”基金,为受气候灾害的国家提供财力支持。但欧盟和美国却对这个“基金”有不同意见。
欧盟第一副主席蒂默曼斯曾表示,中国也应该出资帮助贫穷国家应对气候灾害。而美国始终回避对中国提出的气候赔偿机制表态。
因此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是否有义务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赔偿就成了气候赔偿机制最大的争议问题。比如毛里求斯、牙买加等国家就觉得中国与印度应该为可能成立的“损失和损害”基金出资。他们的理由是,在让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上,不应区分发达和不发达国家,应该一视同仁。
显然,这些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受到了一些西方国家的误导性宣传,他们只字不提中国为世界减排减碳所做出的努力,可见他们想获得更多的赔偿资金。
由此可见,气候责任的划分是极为棘手的。但气候变化大会首次把气候赔偿问题设立基金,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灾难的资金,这已经是一项进步了。但要真正实现气候正义,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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