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十万日元,摊开讨论了。
01十万日元
昨天,江刘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
呃,神话,没有在昨天持续。没有当庭宣判更没有当庭维持原判。
而,江一方竟然没有出席庭审,她没来,两名律师也没来......
刘一方,本尊和律师都出庭了,火力输十足。
一些曾经在2017年年底日本的刑事审讯案中被提到的核心点,浮出了水面。
比如,案发的那1分钟,到底是什么样的。
比如,陈、刘、江三人的关系。
比如,传说中的十万日元,三方的态度。
版面的原因,以及避免写太多总有被敏感了发不出去的,我会分开写。
今天就说首当其冲的“十万日元”。
“十万日元”的由来。
公众知道这一点,最早是2017年在日本的刑庭审判中,
陈世锋庭审中说:“10月14日这天,江歌以刘鑫怀孕为名,向他索要20万日元,他手里只有10万日元,及少量人民币。他把10万日元和人民币拿给了江歌。是从学校回家拿的,因为家离学校更近。”
这个问题是检方先发起询问的。
随后,这一段在梨视频报道中,被凤凰记者李淼转述。
视频一度在不大不小的范围里传播。
02庭审直击
李淼当时报道了一个细节,说“陈世峰说到10万日元后,江在庭上冷笑了两声。”
据悉,庭上,受害人一方的委托律师,未就此事进行质证和争辩。
李淼发出这个报道当时也是有不小的风波的。有些博主开始讨论这件事,但,很显然,会遭到鄙视——不管怎么样,大家都觉得,一个姑娘悲惨被杀,案子还没判决,讨论无疑会牵扯到死者的道德问题,光仅仅是讨论,似乎都存在了大不敬。
随后江在微博上揪住痛打刘鑫证词中一句无关紧要的话。
刘鑫作证内容中说江歌当时在一家居酒屋/酒吧打工。江秋莲说这是对江歌的污蔑………
然后大家集中冲刘鑫,火力很猛。
争酒吧和居酒屋争了得有2、3个热搜吧。
有人@了苍井空,苍井空都出来解释了说(刘鑫)这个说法没问题。
冲了有2、3天……又扯其他的去了。
后来就没人留意十万日元这个细节了。
03刑诉
江秋莲的性格我们都是知晓的。
她起诉了很多网友。也至少有两个人被她送进监狱了,死刑。
但是她没有当场反驳陈世锋的污蔑。
事后也没有解释、澄清或去鞭挞陈世锋及其家人。
或要求检方或法庭必须调查清楚。
就像她从未起诉/报警抓过写小黄文侮辱江歌的老姜,这两件事,确实不太符合江秋莲的性格和人设。
李淼-10万日元报道的那则梨视频,始终还在网络上流传。
但从未得到大的关注。
有一些刘鑫的支持者曾经在网络上推理拼图过10万日元这事儿,并且,曝出了许多尘封的证据和资料。
对此,江说:谁敢说十万日元,我必定刑诉他!
谁也没想到,
“十万日元”还是又回来了。
而且,似乎不得不回来。
在昨天的庭审中,刘鑫一方在从日本调取回来的卷宗当中,拿出了多份证据,提交给了法庭,来质证此事。
刘鑫一方拿出来的有一些说法,浮出水面是蛮惊人的。
就问个问题,哪怕是一直在看这个案子的读者们,你们知道江歌和陈世峰彼此是加过微信的?(路人都认为,江歌和陈世峰最多是见过面点点头的关系。没想到互相有微信吧?陈世峰还在法庭上和微信里都说过,江歌拉黑了他)
有谁知道,江歌和陈世峰见面不低于6次呢?其中有2次是在刘鑫不知道的情况下,去见面的呢?
这些细节原本无需被扒拉着追问——因为,杀人者最可恨,无论发生啥事,你也不该杀人啊!逝者已矣,除了警察和法官检察官,原本不应该有人刨根问底“为什么要杀人”。
一切本该尘封。
可是,刘鑫这几年社死,又被起诉,一审判决结果等于是判决了道德意义上的终身社死,甚至全家也没得日子过了。
为了自救,为了庭审。她就必须把这个案子每一个细节掰清楚吧。
刘鑫一方的辩护思路应该是:“江歌和凶手之间也存在矛盾,甚至导致了矛盾升级”。
以此对抗江一方提出来的:“刘鑫引来了凶手”。
那,大家要问,岚姐,你觉得谁说的有道理呢?
我觉得,本应有一场当庭的精彩的质证的。
质证时最容易把话说清楚。
但它没有发生。
04质证
我们假设一下:
刘:“江歌和陈世峰有多次争吵。时间一二三四五,哪天哪天”
江:“没有的事!你撒谎!那天实际情况如何”
刘:“江歌和陈世峰在10月14日见面!”
江:“我江歌从来没单独去见过陈世峰!”
刘:“这是当时警方调查的电车记录。”
江:“这是伪造的!打脸!”
来来去去,必然可以辩论清楚。这些细节并不复杂。
但,质证没有发生。
江没有出席庭审,她的两位律师也没去。
只剩刘一方在单方面输出。
那么,不出席甚至是故意缺席庭审,会有什么后果呢?
判还是会判,缺席一样审判。
法律上会视为你放弃了质证的权利,提升对方的证据的可信度。
尤其是在民事案中。
十万日元的对冲,没在庭审时出现。
但,意外在另外的场合出现了。
一个记者群里,一位知情人士,发出来一张截图。
截图显示:
名为江歌妈妈的人,转发了一个新闻报道,然后严厉斥责一位记者。
“刘鑫如果敢在自己网络账号上说这些,她敢说,我就会刑事自诉她!她自己不敢说,你替她说?!”(话说刘鑫账号不是被江投诉封掉了吗?)
而那位叫祁彪的记者刊发了什么?
对庭审的记录报道,其中比较大篇幅写到了十万元的事。
他没有任何一个字的多余评论,就是如实呈现了庭审记录。
遭到了怒怼之后,祁记者客气地问好,并且说自己只是如实记录。且反问,是否愿意对此事作出回应,可以进行专访。
据群里人士透露,江其后再未回复。
个人觉得,这个话题,确实如果站在案子的原发点,根本不必提及。
因为,无论发生了什么冲突,杀人都是不对的。
无论是去杀刘鑫还是去杀江歌的,都是悲剧,杀人都是罪恶的。
杀人犯已经伏法,杀人动机,确实一直不那么清楚,甚至连判决书中也写得语焉不详。
而因为这个语焉不详,是刘鑫被告上法庭的源头,也是被反复道德拷问的根源。
案发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其实,我们都在看以讹传讹的各种版本。
所以刘鑫这一方据说在庭审中,必须非常精确地复原了全部过程,包括一些极其重要的能够自证清白的细节。
(我们在明天的文章里讲)
当然,如果她刘鑫有造假,手里有卷宗全本的江秋莲本该在法庭上好好打脸她的。
一审的判决相当于在道德层面上永久性社死了她,为了自救,她必然要把这个事儿掰扯清楚,把这个事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可能性都要摆出来自救。
这也是法律赋予他们双方的权利。
06自证无责和清白
十万日元有没有?
或者说,受害人本身和加害人之间有没有矛盾?
需要一秒一秒地重新被审读,已经是必然。
这已经不是普通民事官司,双方拉扯这么久,公众高度关注,铺天盖地的网络暴力和黑色情绪漩涡,以及被告一方,确实也处于全家社死的绝境,这个民事案,已经成了比刑事案还刑事的民案。
刘鑫如果不能自证清白,毫无疑问,她是终身关押在道德囚笼里,那就是无期徒刑。
陈世峰服刑完毕了,她可能还不会解脱。
所以,这注定了刘鑫一方在二审后会极尽全力,自证无责和清白。
至于十万日元到底有没有,江歌和陈世峰到底有没有冲突,很多人都有了不同的自由心证 ......
最终的结论,应该由法院严谨审核证据后,作出判定。
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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