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下架停售槟榔制品的告诫书
全县各食品经营者:
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将槟榔列为Ι类致癌物,确定咀嚼槟榔与口腔癌、食道癌、肝癌等疾病密切相关,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我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要求,从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初衷出发,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告诫如下:
一、立即下架停售。全县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进行清理整改,停止违法销售槟榔制品行为(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第三方网络经营平台要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对线上违法经营的槟榔制品要坚决下架。
二、依法严肃查处。目前市场在售的槟榔制品均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但部分经营者仍将其作为食品销售,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仍然违法销售槟榔制品的,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端正整改态度。全县各食品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槟榔制品清查行动的正面意义,了解长期食用槟榔制品对消费者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切实落实整改要求,切勿心存侥幸,为我县营造健康有序的食品安全环境出一份力。
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编辑 | 赵倩
审核 | 熊娟
监制 | 谭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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