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引滦潮白河分公司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2-F-11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引滦潮白河分公司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引滦潮白河分公司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 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引滦潮白河分公司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引滦潮白河分公司2023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 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开标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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