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几个大瓜新闻,真的是赚足了人们的眼球,为爱奔跑和张家界新娘事件,又一次刷新了人们的底线,这里面都不是毁三观,而是震碎了三观。
具体事情,太过狗血,这里就不多说了,当然要明确一点,无论如何,这都只是感情纠纷或者叫婚内出轨,用法律的眼光来评价,这两件事,都不算太严重,顶多算是花边新闻。
很多男性会调侃说,现在结婚,只要孩子是自己的,就心满意足了,其他的也就没有太多的要求,毕竟现在是个自由的,男女平等的时代。
处女的意义
现代女权,曾经最痛恨的就是处女膜,说那不过就是一个生物芥蒂,没有任何的意义,完全是古代社会,为了压迫女性的工具,是现代社会直男癌的表现,现代社会谁还要求对象说hi处女,会被无情的嘲讽和嘲笑。
说古代结婚,要求对方是处女,纯粹是对女性的压迫,这个纯粹是臆想出来的,古代对女性有压迫不假,但要求结婚对象是处女这事儿,还真不是压迫,而是社会进步和社会需要的表现。
司马炎明知道自己孩子是个傻子,也不愿意把皇位传给自己的亲弟弟,名义上不是亲弟弟,但其实就是亲的,只不过被过继给了司马师而已。
大好江山被葬送,但对于司马炎来说,家业如果不是亲生儿子来继承,一切又有什么意思呢,这其实是人类最为根本最本质的一个需求,私有财产让亲生儿子继承。
古代两性关系自由奔放,甚至有三月份一群男女自由结合的传统,但随着私有财产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对于亲生儿子这个要素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于是古代出现了杀首子这种习俗,因为结婚之前,不知道女方经历过什么,那个时候自由奔放热情,男人不确定第一个孩子是不是自己的,于是就有了杀首子的现象。
男性是无所谓,免除了后患,但这事对女性来说受不了呀,于是慢慢就发展出了,婚前守贞的现象,婚前坚决不发生性行为,这样就能保证第一个孩子也是男方的。
这种制度之所以能维持几千年,就是因为他符合社会的基本运行规律,当时没有亲子鉴定技术,根本没法鉴定孩子的父亲,要不然就会出现杀首子的现象,因此婚前是处女就显得尤为重要。
而现代社会,有了可靠的亲子鉴定技术,因此所谓处女膜什么的,就完全没有任何的意义的价值了,很多结婚前私生活混乱,只要孩子是男方的,这个就已经足够了。
所以现代社会,再要求婚前是处女,就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和价值,只会影响自由热情的生活,但是传统社会几千年形成的思维习惯和传统,依然在很多人心中有处女情结。
冒充处女构成诈骗吗?
有需求就会有供给,既然很多男人有处女情结,很多不法分子就开始打起了歪主意,一个卖淫团伙就干起了假冒处女的勾当。
他们在社交平台上,注册了大量的账号,开始和陌生男子聊天,套路基本上都是,自己欠了别人几千块,只有19岁,怕父母知道,
只能通过出卖自己的初夜偿还债务,这个犯罪团伙,仅仅通过其中一名27岁女子,利用这种方式获取了无数陌生男子的信任。
该女子用黄鳝血充当处女血,陌生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看到对方清纯可爱很容易被骗,心甘情愿支付更多的“嫖资”。
事后,该女子,还介绍身边的其他小姐妹,其实也都是干这一行的,不过都是冒充处女,以此来骗取更多的嫖资。
短短一年时间,该团伙中仅这名27岁女子的收入就高达30余万,真是触目惊心,男人遇到这种事本来就容易上脑,再加上对方说自己是纯情少女,男人很容易上当受骗。
卖淫嫖娼行为,是违法行为,但并不是犯罪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惩戒,一般是五到十五天拘留,外加罚款。
但是诈骗,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那可是要构成诈骗罪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权。
在本案中,该女子虚构事实,骗取不特定人钱财30万,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等待她的,将是法律严厉的惩罚。
综合来说,卖淫嫖娼是可耻的,但这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说理由其他虚构的事实,以此来让男子支付更多的钱,这个可就是诈骗了,这可就要涉及到诈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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