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马鞍山分行食堂用品(协议供货制)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2AT01051608322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马鞍山分行食堂用品(协议供货制)的采购项目
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马鞍山分行食堂用品(协议供货制)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具有所要求资格,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企业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2、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马鞍山分行食堂用品(协议供货制)的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为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通过公开招标,建立由不超过7家食堂用品销售供应企业组成的协议供货制供应商库,通过由招标确定费率,向分行供应食堂用品。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为徽商银行关于马鞍山分行食堂用品(协议供货制)的采购项目。
7、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全部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3、投标人须提供承诺:①未被安徽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②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无逃税漏税行为,无不良执业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③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参照《安徽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提供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承诺不实,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须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①保密承诺②规范经营承诺③食品安全承诺④事故免责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有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之后,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饭店、酒店、度假村等)或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理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信托投资等)供应食堂用品类似的业绩1项。(合同须体现相关单位公章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能够在马鞍山市(含当涂县、和县、含山县)当地有完备的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注册地在马鞍山,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注册地不在马鞍山市的,需在马鞍山市当地设有服务地点,具有真实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完备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22年11月8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每天工作时间(上午09:00分-12:00分;下午14:00分-17:00分),将授权书、身份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及“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最终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
2、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1、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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