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杭政规〔2022〕10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上杭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131项行政执法事项(第一批)赋予乡镇。我镇分别与上杭县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8个单位签订《承接确认书》,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行政执法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职权类型、实施主体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上述各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具体内容、履行程序及工作要求等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实行。
附件:上杭县赋予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白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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