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元能买3斤多切糕吗?”山东济南,两男子偶遇切糕摊时,想买一块切糕尝尝,其中一名男子询问价格时,卖切糕的大姐就说了3块钱,当大姐切了一块切糕后称了称,张口就要100元钱,两名男子顿时震惊了!
随后,男子便对此提出质疑,不是3元钱一斤吗?为何这么大一块需要100元钱。摊主大姐则对男子说道,“我明明说的3元钱一两,没有说过3元钱一斤,谁家的切糕会那么便宜?”
说完便拿出收款码让男子扫码支付,男子表示不知道会这么贵,如果这么贵就不要了,摊主大姐表示如果不付钱就不能走。
男子对摊主大姐的行为非常气愤,说你这是强买强卖,摊主大姐则表示很无辜,都是说好的价格,没有强买强卖。
两名男子与摊主大姐一时间僵持不下,最后一名男子掏出20元钱,说最多支付20元钱,如果你不要我们就跑了,反正你也追不上。大姐最终同意了,两男子花20元喜提3斤多的切糕。
1、有网友表示,卖切糕的大姐想通过耍小聪明玩文字游戏多赚钱,没想到遇到两个“硬茬”,偷鸡不成蚀把米。
2、但有网友反驳道,切糕众所周知很贵,平常遇到的也是按两卖的,如果摊主大姐的切糕是真的,这两名男子就赚大了。不过看摊主大姐卖的切糕有点儿像发糕,如果是真的切糕,摊主不可能让两名男子以20元买走。
那么,本次事件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也就是说,摊主大姐不买就不让走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在购买切糕时,男子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如果价格不合适,男子可以直接放弃购买。
2、根据《价格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次事件中,卖切糕的摊主的“3块钱”很容易引人误解,其行为有诱骗消费者与之交易的嫌疑,如果查明属实,相关部门可令摊主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3、另外,两名男子虽然最后购买了切糕,但网友提出的质疑不得不考虑,20元钱真的能购买3斤多切糕?男子购买的切糕是真的吗?假如卖切糕摊主假借卖切糕的名
义,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并非切糕,消费者将购买的东西误认为是切糕从而支付大量的钱财,那么摊主的行为就涉嫌欺诈。
如果摊主卖假切糕的行为属实,则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消费者可以对摊主要求退一赔三的赔偿,如果赔偿的数额不足500元的,则按照500元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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