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在经营场所受伤,只要不是自己作出来的,而是场所的设施问题,这些都是可以让老板赔偿的。
不过在私密的地方难说,无法装监控看不到过程,只能根据现场推测,以及顾客自己讲述受伤的过程。
近日,浙江宁波,一位老板就遇到了一件事,她怀疑顾客是来碰瓷的。
事情发生在宁海县的应家山村。
一位男子在展示受伤的地方,手臂上有多处的划伤,看着伤口还挺深的。
当天男子是到一家自助小火锅店吃饭,在去火锅店的厕所里摔伤的,要求老板赔偿他的医药费以及各类损失。
这是男子单方面的说法,在老板看来就不太一样,反倒怀疑他是来碰瓷的,因为男子进店后的举动有点奇怪。
进店后不是直接去吃饭,而是问她厕所有没有门,是不是和公共厕所一样。
第一次进去厕所出来时,人倒是什么问题都没有,不过出来后也没吃东西,只是坐在那边东张西望的。
老板怀疑就是做贼心虚,不然怎么可能不吃饭,那还进饭店来做什么。
第二次进厕所出来时,他的衣服上就有血迹,手上也有多出的划伤。
男子就去找老板索赔了,自己在厕所里摔倒受伤,老板没有做到防护措施,应该要承担他的各种损失。
只是老板心里有疑惑,怀疑男子是来碰瓷的,可能在外面哪里受伤,随便找家饭店进厕所说自己摔伤。
不过老板还是先和他去了医院,把他身上的几处划伤处理好再谈赔偿。
但是心里抱着怀疑的态度,无疑是没办法协商成,最后两人进了派出所。
目前派出所已经介入处理,具体的结果还没出来,还没确定男子是否碰瓷。
出门在外还是要注意安全,在陌生的地方不要着急,不然是很容易出意外。
一旦把自己给摔出什么毛病了,此时去找老板要索赔,很容易就会引起误会,让人觉得是在碰瓷之类的。
就如文中的男子一个样,应该不是在外面受伤的,因为他是两次进了厕所。
想要碰瓷饭店的老板,第一次进就该摔了,而不是等到第二次进才摔。
从老板所说的不吃饭,还东张西望之类的,应该是突然肚子疼,吃不下也坐不安稳,而非是做贼心虚。
估计就是人有三急,太着急要去上厕所,结果不小心就在里面摔了。
碰到这事也是挺倒霉的,只要确定不是在碰瓷,老板肯定是有责的。
小饭店安全措施不够,安全提醒语也很少,随便抓着哪一点,老板都是要承担责任,只是多与少的区别。
所以说,还是尽量要贴好提醒标语,在出意外时就能少赔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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