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农村的婚嫁彩礼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贫困山区从最初的几万元,飙涨至目前的十几万元、二十几万元。甚至有个别农民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轻人因彩礼问题而“婚不起”。
民间逐年攀升的“天价彩礼”已让农民不堪重负,部分农村家庭因高昂礼金变得一贫如洗。对于天价彩礼,有人说,高门嫁女,这是人之常情,但也有人说,娶亲那征,这是传统习俗。那么,“彩礼”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结婚时,女方到底该不该向男方索要彩礼?关于这个问题,来看看我们的古人是怎么做的。
彩礼,起源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建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着。
古籍《礼记·仪礼》上记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征”即送聘财,相当于现在所讲的送“彩礼”。“婚姻六礼”制度创立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直到中华民国时期仍有延续。新中国建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不支持“天价彩礼”的。
彩礼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在订婚仪式上,男方家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然而现代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
事实上,天价彩礼对家风、村风、民风的破坏远超想象。如今,彩礼成了拦住爱情、亲情的高门槛,传统民俗变成了颠覆公序良俗的恶俗。结婚彩礼逐步蜕变成了一种契约式的婚姻筹码。事实上,爱情被钞票“变卖”,婚姻被彩礼绑架。然而,那些动辄挑着几百万、上千万现金娶亲的人,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得到幸福呢?
现代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形式进行整治。据新闻报道,河南兰考惠安街道办社会治理中心为了良化传统彩礼制度,面向辖区所有居民,颁布了红白喜事标准。其中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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