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明确将县城作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将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创优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县城综合竞争力,针对目前部分“小县城”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确立县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地位。明确职能部门、乡镇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县领导主持,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促进会议的制度化、经常化;结合城区发展的实际,延伸执法区域,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和服务面。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教育轮训、督查考评等制度建设,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网建设,增强交通疏导能力;将部分较窄的道路改为步行街,限制机动车辆进入,以彻底解决老街区多年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易反复、规范管理效果不明显的“顽症”,并适时对部分交通节点地段进行改造,最大程度的提升道路通行效果。同时,提高市场审批设置的科学性,合理布局大型农贸市场,在遵循便民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交通秩序车辆停放等问题,做到提前规划,科学布局。
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健全多个层级、多个部门密切协作的监管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部门监管范围,如城管执法部门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重点区域、部位负责,住建部门对城区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负责等;推进“前置管理,重心下移”,资规部门要从源头上强化对非法占用土地施工建设行为的前置管理,乡镇和城中村要发挥一线作用,对辖区内非法占地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及时对违建户、拆迁户的基本情况予以通报;强化城管执法、资规、乡镇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确保违法违章建筑治理全面、彻底、有效;适时调整政策,堵疏结合,由县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办法,压缩违法建设空间,解决居民,特别是无房户、危房户合法合理住房需求。以县政府名义出台有关举报违法建设行为的奖励措施和职能部门、乡镇查违控违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以奖促举,以举促查,以查促纠,奖优罚劣。
作者:刘滢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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