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检察官手记:
2022年9月22日,晴,今天是我从事未检工作的第三个月。
上周日,我收到了一份来自被害人玲玲(化名)的礼物,一幅手绘画。这幅手绘画有蓝色的大海,海里有色彩斑斓的鱼,还有阳光洒满的沙滩和椰子树。我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并没有像其他同龄孩子那样活泼顽皮,而是多了一些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成熟、淡漠,当时我并没有想到,时隔数月,她竟可以画出如此鲜艳明亮的画。
办理这个案件时,遇到了许多困难,好在最后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可是案件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我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玲玲一直沉默寡言,于是我联系了我院秦博士未成年人观护站的专业心理老师对玲玲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束后,老师告诉我玲玲的心理问题比较严重,于是我们对玲玲制定了一套心理疏导方案,定时接玲玲到工作室接受专业的心理疏导,帮助她尽早走出阴霾。
在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我们发现玲玲的监护人因工作繁忙疏忽了对玲玲的监管教育,为了让监护人意识到本案对玲玲产生的重大影响以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我们向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并进行释法说理,玲玲的监护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责,保证今后一定会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关注玲玲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进行了几次心理疏导后,玲玲对我放下了心理防备,跟我讲述了她的学习、生活经历,当说到自己喜欢的课程和实践活动时,她眼里闪烁的光亮和言语间透露的开心让我无比欣慰。我也跟她分享了我小时候的趣事,并且告诉她女孩子应该如何保护自己。这次对话之后,我们之间有了专属的“小秘密”。
现在是晚上十点,我结束了今天的工作,看着墙上的这幅手绘画,我更加坚定了做好未检工作的决心。让每个未成年人在安全、阳光的环境下健康成长,这正是未检工作的意义所在。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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